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2021-03-28 23:34www.chnfi.com来源:深交所网站作者:综合浏览:次 字号:T | T
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1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18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关联方国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6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2)发行人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3)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收购关联方轨道车修理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生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且人数占用工总量比例超过60%。2020年8月,发行人将劳务派遣改为劳务外包。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生产岗位先后使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必要性及合理性;(2)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并执行有关促进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是否在劳务服务协议中规定有关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权益保护以及相关监督协调途径的条款。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账户资金归集至武汉局集团资金结算所。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资金归集的过程;(2)集团一级账户与发行人二级账户的关系;(3)发行人被归集的资金是否受限,按照银行实际执行的活期利率计息是否合理;(4)资金归集未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的合理性;(5)确保未来包括资金管理在内财务独立性的相关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资金归集和结算的详细流程,被归集的资金是否受限,相关资金收益是否合理,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有关劳务外包人员权益保护的措施。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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