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时间:2021-01-08 12:26作者:综合来源:上交所网站浏览:次

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1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1月4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和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三部分业务,报告期内上述三部分业务收入结构存在重大变化,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分类的市场惯例,说明发行人上述三部分业务构成变化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和稳定获得业务的能力。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凝结水精处理技术、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对应发明专利较少,且申请时间较早,而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分别对应发明专利数量较多,且报告期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收入占比较大,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以上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说明发行人技术先进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募投项目投向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项目。根据发行人披露,发行人专注于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集成环节,不从事产品的生产环节,因此发行人不适用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测算。发行人供应商数量较多,原材料供应充分,市场上有着充足的产能可以满足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结合报告期膜特别是PTFE膜的采购金额变化以及PTFE膜技术先进性以及可获得性、自行生产与购买的经济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和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三部分业务,报告期内上述三部分业务收入结构存在重大变化,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上述三部分业务构成变化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和稳定获得业务的能力。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凝结水精处理技术、热膜耦合海水淡化技术对应发明专利较少,且申请时间较早,而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分别对应发明专利数量较多,且报告期污水一体化处理技术收入占比较大,请发行人结合以上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能力。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